3.1 校內人車動線規劃良好、交通工具停放設施良好,交通管制得宜。
3.2 分析並建立學生通學路隊資料,路隊組織切合實際需要,並有佐證資料。
3.3 家長接送區規劃得宜,能善用學校環境及鼓勵學生步行一段路進出校園。
3.4 訂定校內糾察隊或交通服務隊選拔及表揚辦法,給予適當的訓練且按時執行工作,其裝備
保管良好。
3.5 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並訂定研習訓練與考核獎勵措施,導護工作執行切實、紀錄完整。
3.6 訂定愛心商店的推廣與考核辦法,且切實執行工作。
3.7 學校針對學生違規與發生交通事故作統計,並實施糾正與輔導。
3.8 針對近年來學校或轄區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,謀求交通安全輔導措施之創新。